Thursday, November 17, 2005

遺憾

那晚看《跑吧孩子》,兄妹倆只能分享一雙鞋子,
突然覺得,我們實在幸福。
雖然,那對兄妹還在要着校服的學校讀書,
課餘的時候,哥哥還可以踢波,
大抵其實不算太窮,有點不合情理,
不過我還是感動了,不為自己幸福,而是他們有情。

它還令我想起,那次跟某上市公司主席去貴州扶貧的十個日夜。
直到今時今日,我仍然覺得那次採訪很成功。起碼,對我來說,很成功。

那個訪問,是我經過三年(!)時間不斷死纏爛打纏回來的。
而主席終於答應,當然不是因為被我真誠打動,其實是他想大我,
看準我不會跟他返大陸起學校,豈料我竟一口答應。
我還記得,主席即時反應是有點愕然,又想反口,卻又不可反口,頗為尷尬。

那十日裏頭,主席不像主席。
我和他一起去買「虧佬褲」,買不到,他最後要穿娘娘腔的冷襪褲。
(這點他千叮萬囑我不能寫。)
然後,我發現他十日以來,天天都是穿同一套衣服!
還有,由於天雪路滑的關係,他在我面前仆街,而我竟然放肆地指着他笑。
他又自爆自己愛看周星馳,
又說屋企廁所有個書櫃,方便他方便時可以揭揭書,那大約有二十分鐘的時間。

老實講,我是帶着成功感上路,直至回港後的二十小時,
心裏一直漲鼓鼓的,三千分充實。

不過,就在我交稿的一刻,這份滿足感成功感蕩然無存。
因為,我記下了,幼童為着夾道歡迎我們,衣衫襤褸站在雪地,
足足等了兩個鐘頭,鼻涕都凝固了,
(不是漫畫或笑片橋段,而是真的結了冰)
看到這一幕,我和主席都哭了。
上司就說:你被騙了!
繼而將我罵個狗血淋頭,說甚麼我當了記者這麼些年,
竟然分不出真情假義,是天真無腦得那樣徹底!
最後,文章裏有關他扶貧,有關他講周星馳的所有,
以及我的自信,把文章列為代表作的寄望,一一被刪掉,
氣得我!傷心得我!
這點氣,這點傷心,從此成為我記者生涯的一個遺憾。唉.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那期出書後,隔點時間就把你的代表作原原本本在這裡登出來吧. 知音者, 絕不乏人.

Anonymous said...

唉。無話可說。

Anonymous said...

都真係幾遺憾。不過,而家你自由度大左,再寫過都未遲。